部分蓄电池企业生产车间停产整治川西蓄电池公司的排污设施今年,崇州市按照环保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九部委的要求,开展了以整治重金属污染企业为主的环保专项行动,切实保障群众健康。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崇州市成立了“崇州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赵浩宇担任组长,副市长张年福任副组长,环保、发改、经信、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质监、供电、水务、城管、目督办等部门为成员,制定下发了《崇州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纳入对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把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具体。
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突出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各成员单位强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在全市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
彻底排查整治铅酸蓄电池行业
此次专项行动以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其中整治铅酸蓄电池污染是重中之重。
3月10日,崇州市召开重点铅酸蓄电池企业环保工作会,通报了环保部检查情况和整改要求,对存在问题的8家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整改。随即,邀请了环保部西南督察中心领导专家对全市铅酸蓄电池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会,组织全市铅酸蓄电池企业负责人参加环保部等九部委召开的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5月4日,崇州市再次召开了铅酸蓄电池企业环保工作会,对下一步加快推进铅酸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
同时,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铅酸蓄电池企业环境监察和监督性监测,对铅酸蓄电池企业进行每周不少于两次的巡查、每两月一次的监督性监测;要求企业每两周上报一次整改进度,及时准确掌握整改情况;帮助22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实行一厂一档管理。
目前,崇州市工业园区内6家铅酸蓄电池企业,3家正在按照环保规范进行技改建设,2家处于试生产阶段,1家已建成投产。6家企业均已签订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合同,正在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工业园区外16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均已全部停产。其中,12家企业已书面申请自行关闭原有生产线,现有4家已拆除部分主要生产设备,其余企业将于近期开始拆除生产设备。原址整治改造企业有4家均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正在对铅粉机、和膏机、铸粒机等生产设备进行密闭改造升级和进一步规范,完善铅烟、铅尘、酸雾等污染治理设施,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在整治铅酸蓄电池企业的同时,崇州市加强了对辖区内涉及重金属污染的制革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和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制革企业在年底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强化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
崇州市还加强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坚持重点企业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每月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现场监察,对进水、出水进行一次例行监测。积极开展“十一五”减排项目回头查、回头看活动,严厉查处偷排、漏排等不法排污行为,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严把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对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减排项目实行每季度一次以上污染源监测及在线监控系统的比对监测,对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实行每月一次监督性监测,形成了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会同市目督办、市监察局和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开展专项督查,形成严格的考核体系。
下一步,崇州市将继续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保意识;进一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继续加强对崇州市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力度,重点开展铅酸蓄电池行业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严格实行停产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报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戚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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