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执法人员检查超市食品安全本刊讯 5月6日,崇州质监局召开会议,传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添加剂监管的通知》,部署崇州市新一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根据安排,全市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会议要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规模以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确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对不履行法定义务,不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票证保留不完备的;提供虚假票证,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一律停产整顿,一律暂扣生产许可证。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或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涉嫌违法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对其责任人依法处理。
(张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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