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区大队与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虞城县大队联合开展环境执法行动,依法取缔一处省界交界区域非法中药材脱皮加工点。
1月3日,根据群众举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区大队现场检查发现,在谯城区芦庙镇与商丘市虞城县木兰镇交界处有一中药材脱皮加工点正在生产,一台燃煤锅炉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中药材脱皮加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附近无防渗措施的土坑内,污染严重。
经芦庙镇生态环保工作站确认,该处中药材脱皮加工点位于谯城区与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虞城县三县区交界地。谯城区大队立即联系商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虞城县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对该“散乱污”中药材脱皮加工点依法进行取缔。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亳州市与商丘市签订了《亳州市与商丘市跨省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协议签订后,涡阳县与永城市、谯城区与虞城县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分别开展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省界区域的多起“散乱污”。“下一步,两市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化跨区域跨部门的环境执法联防联控机制,形成整治合力,严厉打击两省两市交界处的环境违法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环境。”
(刘峰记者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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