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会现场
科学编制乡村规划
12月17日上午,市政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专题议政性协商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邓真晓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主席汤涌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张志强出席会议。
据介绍,2017年以来,亳州市以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为重点,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改厕34.2万户,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全市已建成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355个、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231个,完成80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任务。
听取市政协委员们的发言后,邓真晓对他们的真知灼见给予充分肯定,表示政府部门将充分研究、认真吸纳,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邓真晓指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编制乡村规划,确保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要坚持群众主体,动员村民参与乡村规划设计、环境整治工作,引导群众做好房前屋后净化绿化、保持院落环境干净整洁,让村民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力军。要坚持补齐短板,对农村道路、水体、垃圾等短板弱项,量身定制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贪大求洋,结合村庄特色,整合资源,将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激发乡村整治活力。要坚持完善制度,探索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汤涌指出,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委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在建言献策上发力,充分发挥政协专的优势,深入调研加强研究。要在民主监督上发力,认真履行政协督的职能。要在传播正能量上发力,主动担当政协聚的使命。充分发挥委员的表率作用,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传播者、践行者、引领者、维护者,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亳州贡献智慧和力量。
市政协副主席张俊民、马露、龚艳玲、陈显锋、沈振清、宋峰,市政协秘书长靳家海出席会议。
会上,市政协调研组宣读了调研报告,部分市政协委员代表围绕主题进行了发言。本次协商会共收到调研报告和大会发言材料63篇,大家围绕“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主题,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加强环境源头治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现将发言摘录如下,以飨读者。
科学编制乡村规划
深入推进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强化规划引领,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作战图。市政协第一调研组建议,要主动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优化村庄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要以县区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既注重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又注重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要以乡镇为基础,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编制空间发展规划,制定整治提升方案。要以宜居宜业为目的,做好中心村建设规划和旧村提升规划,既要契合河流的纹理、道路的机理、林田的地理,又要具备现代文明应享有的舒适和便利。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乡村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市政协委员杨小凡认为,要高起点规划整治目标,完善外部配套。城乡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对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行分类指导,立足长远,充分考虑各村镇差异性。规划整治目标要与农民的要求合拍,从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环境脏乱差问题入手,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与各地不同的发展阶段相适应,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真正把好事办好,让农民满意。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涉及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位一体”的系统工程,也是硬件与软件相统一的系统工程。市政协常委蒋家彬建议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以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要充分认识到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的重要性,避免项目实施的随意性,因地制宜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充分考虑硬件设施、运营条件、村庄分布和人口聚居特点,切实按照区域适宜性、功能性原则,确定每个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并提出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
科学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民进亳州市委会认为,要把规划摆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先规划、后施工。全市要统一规划,由规划部门牵头负责,避免规出多口,各行其是,形不成统一意见。提高规划的整体配套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建设规划能落地、可实施。坚持规划先行,可提升新村建设和集镇建设的合理性。
市政协委员蒋建峰认为,规划是村庄整治的基础,对于优化村庄空间结构和布局、改善村庄面貌和进行环境整治起着指导作用,农村居民住宅要集中建设,适度合并村庄,对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一规划,从源头上规避环境不和谐因素产生。
市政协委员郑勤建议,加强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市政协委员修杰认为,要围绕空心村的空心,尽快推进村庄规划。建议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村庄发展空间规划,对基础较好、人口较多、交通便利的村,定为保留村,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整合涉农资金,重点对其进行新村建设或旧村改造,使其成为设施完备、配套齐全的农村社区;对基础较差、交通闭塞、人口不多的村,定为非保留村,暂停建房申请,引导群众到中心村或周边保留村进行新房建设。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群众是主力军,市政协第一调研组建议,加强基层干部业务培训,提升村“两委”干部带头作用,示范引领农民群众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从规划设计、宣传发动,到组织实施、后期管养,都要听取村民的意见、吸纳村民的建议、争取村民的支持、呼吁村民的参与。要注重村民整体文明素养提升,要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引导村民积极向善向上。
市政协第二调研组认为,要强化共建共治,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让“路净水清是我家、美好环境靠大家”的意识入脑入心、落细落实。多措并举激发村民参与热情,让村民切身感受人居环境改善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倡导村民共治,利用基层民主恳谈方式,选举村民代表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树立村民主人翁地位,让群众在乡村振兴中唱主角,形成共建共创共享美丽乡村新格局。
群众主体作用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要求,是源于地域差异的客观要求,是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的必然要求。市政协委员贾建民建议,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村庄规划建设,为人居环境整治夯实基础,使村庄规划建设更加符合群众发展需求,更加适合后期管理需要,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建设乱、环境差情况。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农民是受益的主体,也是参与的主体,要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市政协委员张秀忠建议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其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以及教师等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的浓厚氛围,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坚持村内事务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改善人居环境。
要坚持群众的事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的“四自”方针,市政协委员陈显锋建议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做到集体决策充分体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特别是除掉给乡镇的补偿、土地复垦费用、新村建设配套费用之外给农民自己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补偿办法,要以自然村为单位,让村民自己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市政协委员葛蓝建议,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通过宣传教育农民,提高思想觉悟,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培养广大农民自己动手建设美丽家园,让农民成为农村环境整治的受益者、参与者、建设者。
市政协委员李宗霖认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必不可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及参与,建议加强宣传引导,让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实行奖励表扬措施,对于先进的个人或组织通过表扬和奖励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调动参与热情。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市政协委员任杰建议各部门结合实际,既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也要创新思路,突破难点。建议规划设计单位集中时间精力,摸清底数情况,因村因户施策,高水平编制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
民进亳州市委会建议,要坚持因地制宜,乡镇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规划建设等不同实际,制定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科学确定整治任务目标,明确整治重点和时序,分步分类实施。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等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以点带面,先行先试、示范带动,促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提升。
对村庄进行有序规划,在保持原貌的基础上要坚持因地制宜。农工党亳州市委会建议,路沟村边、房前屋后,宜林则林、宜绿则绿,选择适宜种植的乡土树种,适当增加花草种植,提高绿化面积;同时引导农民打造绿色庭院,创造庭院经济,打造田园风光特色农村;在实施村村通的基础上,增加村内道路硬化面积,尽量减少裸露土地,适当洒水抑尘。
市政协委员马瑞侠建议,要因地制宜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对人口密集的乡镇政府驻地采取污水集中处理,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收水率;对居住相对分散,生活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村庄要采取分散处理的方式,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型污水处理站、分户或联户三格式化粪池。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分级监管清单,与农村污水治理、厕所粪污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统筹推进,重点消除房前屋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实施水体自然岸线生态修复,构建乡村优美生态环境。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市政协常委方林飞建议,区别选择适合亳州市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的模式技术,根据村庄不同的区域、地势、土壤植被、受纳水体等基础条件,科学选择效果明显、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厌氧、兼氧、好氧等技术工艺。新建设的城乡一体新社区和美丽乡村,必须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纳管处理,提高集中处理设施利用率。对不具备纳管条件的村庄,进行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鼓励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治理效果明显、排放标准较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市政协常委臧艳丽建议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造育结合、量质并重的原则,走科学、节俭、生态的乡村绿化发展之路,采取多林种、多树种、多品种造林模式,大力推广发展乡土树种,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持续深化“三大革命”
“三大革命”,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战场。市政协第一调研组建议,扎实推进农村改厕革命,推广涡阳县“三格式”化粪池建设模式,编制五年行动方案,确保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因地制宜,做好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高度重视乡镇污水处理厂“吃不饱”问题,督促各乡镇持续做好管网建设、污水截留及河道清淤、水体净化等整治工作。
市政协常委曹芳文建议,要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继续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三大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好示范点的建设,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地干,干一件成一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突出重点,提高整治水平。
市政协委员康红建议,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厕所革命和污水治理,建立健全“三大革命”运行管理体系。根据村庄规划,有序实施村庄道路硬化、绿化、亮化和美化等工程,探索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提高运行效率。建立完善管护制度,优化村规民约,培养良好习惯,明确管护责任和义务,切实提高整治水平。
蒙城县政协建议,要明确改厕目标,向“清水廊道”沿线、美丽乡村和整村推进方面倾斜。坚持试点先行,加快垃圾分类。突出治理难点,推进污水治理。要根据时间节点,挑选典型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针对性的乡镇试点工作,并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治理工作经验推广,确保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市政协委员方同勤建议,根据地理环境和人口聚集程度,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管网,对城边村、农村易地搬迁集中点、有条件的乡镇铺设生活污水地下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相对分散村庄建设污水处理站,逐步形成覆盖大多数农村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推进农村户用厕所进院、入室,在城镇污水管网能延伸覆盖到的农村,倡导使用水冲式厕所,消除简陋旱厕。科学布局建设农村垃圾处理场站,加快配齐村社垃圾箱、垃圾池、清运车等,推动使用现代科技手段优化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提高农村“垃圾革命”成效。
不断加强源头治理
亳州市是农业大市,有899万亩耕地,524.2万的农业人口进行着各种农业生产活动。市政协委员马瑞侠建议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既是保障农业生产活动、提升农业生产水平的必然举措,又是打好打赢净土保卫战、美化乡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要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减轻农业面源污染。要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加强农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要全面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建立耕地质量环境分类清单。
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不确定性、滞后性等特点,随机性大、潜伏周期长、涉及范围广,市政协委员曹松军建议,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为重点,抢抓政策机遇,聚焦突出问题,立足地方实际,尊重农民意愿,分类推进实施,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市政协委员修杰认为,近年来,亳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治脏治乱工作依然繁重,农村脏乱的源头还在村里、院内、家中。建议围绕治脏,积极推进土地流转,让外出务工人员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更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方式、农民生活习惯,极大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要围绕治乱,持续加大基础投入,集中资金重点打造中心村和保留村,集中项目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生活差距,推动产业发展,让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业,持续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农村水系犹如人身上的血管,“痛则不通,通则不痛”的规律也适用于农村的水系。对此,九三学社亳州市委会建议,打造良好的农村水生态环境基础,全面提升利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能力,把农田水系和村庄水系衔接贯通起来,通过新开河渠、挖除淤泥堵塞、埋设管道等工程措施打通断头河、断头渠,逐步调活水体,增加水环境容量,促使水网畅通形成良性循环,大力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
市政协委员马峰认为,应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处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和乡镇开展“互联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量、清运车辆运行情况和环卫队伍保洁效果等进行实时在线监测,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市政协第一调研组建议,要健全管护机制,织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防护网。要建好一支队伍,开展“门前三包”,定期组织村庄清洁行动,不断转变村民的生活陋习、持续提升村民的卫生意识,有效培养村民的集体荣誉。
如何明确责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民进亳州市委会认为,要制定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村庄长效管护运行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主导、村民主体、部门配合、各方参与的管理机制,明确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责任、管护经费、考核奖惩措施,实现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鼓励镇村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多样化运行管护方式。
市政协委员李子杰认为,要完善“一套机制”,以常态促长效,推进垃圾无害化治理,构建乡镇环卫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专职保洁队伍、充分配置环卫设施、健全监管维护制度,按照农村垃圾日清日洁标准,实施常态化管理,确保乡村整体干净整洁、效果长久。
涡阳县政协认为,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措施要有个好的班子,要有一个专职人员,要有一系列制度能持之以恒坚持,要系统解决人居环境整治。从分工上,镇级要有“大环境观”意识,要与产业发展、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结合,扎实长效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针对农村坑塘治理,民建亳州市委会建议实施常态化管理,对摸排出的全部农村坑塘,逐一建档归卷、登记造册,统一管理、统一部署,建立镇村两级坑塘管理台账,做到一目了然、标准规范,有制度、有人管。要实施农村坑塘治理提升工程,有效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河长制监督管理和水环境巡查执法力度,切实巩固治理成果,推动农村坑塘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蔡宏铎记者张珍曹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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