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涡阳县涡北街道一男子捡到手机后,将手机微信的钱财用于购买年货,本以为捡到了“大便宜”,却最终被拘留。
1月29日11时许,马女士来到涡阳县公安局涡北派出所值班室报警,称自己的手机不慎丢失,其用另一部手机登录微信时,发现微信钱包内的零钱刚刚在两家超市消费500余元。
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两家超市内调取监控,在调查中民警发现,一名身穿睡衣的男子,在涡北街道两家超市内通过马女士手机微信支付的方式,分3次在超市内购买大量生活用品。该男子购物结束后将物品放在路边一辆轿车内驾车离开。民警很快锁定了该男子居住的小区,并依法将违法嫌疑人魏某习传唤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在派出所,魏某习承认了自己盗刷他人钱财的违法行为。
据魏某习交代,他在开车经过涡河大闸的时候捡到一部手机,发现手机没有锁屏,便直接打开微信进入支付界面,看到微信零钱内有2000余元,便打起了歪主意。快过年了,魏某习想着自己可以买些年货回家,于是便开车来到涡北街道某超市内购买了食用油和排骨,成功付款后,魏某习将物品放到车内,随后又来到了另一家超市两次购买物品后美滋滋地驾车回家。
目前,违法行为人魏某习已被涡阳县公安局涡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微信支付不但要设置支付密码,还要将微信钱包也设置钱包锁,保护好账户资金安全。
(李建民记者刘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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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涡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