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8月5日上午,涡阳法院执行干警把先予执行来的3500元赡养费送到申请人武某夫家中。
申请人武某夫今年80多岁了,和老伴武某氏共同生活,育有四子三女。两位老人年迈体弱,经常需住院接受治疗。今年7月份,因赡养问题,武某夫、武某氏将自己的七个孩子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自己的生活费和医疗费。
7月16日,武某夫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涡阳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武某夫、武某氏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先予执行,裁定被申请人武某强、武某刚等分别先予给付两位申请人赡养费500元,共计3500元。
为有效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涡阳法院执行干警立即与七名被申请人取得联系,告知其应尽的赡养义务和拒不履行义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最终,七名被申请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杨朔记者曾莹莹)
新闻推荐
本报微友“我家亳州2666”咨询:涡阳县什么时候能规划建设公共汽车充电桩?涡阳县政府回复:为加快推动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涡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涡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