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相某某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拟不起诉理由做了全面陈述,并征求被害人近亲属、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律师的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均发表意见,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而引发,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相某某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愿意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相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李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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