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亳州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市委常委会直接领导、“11+1”工作组、市县乡村分级负责、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逐步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去年完成年度省下达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亳州市PM2.5年均浓度52.9微克/立方米,完成年度省下达空气质量改善目标(53微克/立方米),扭转了连续2年未能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的被动局面。全面实施河长制,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整治入河排污口363个,其中320个已申报验收。36个城市黑臭水体已累计消除35个,剩余涡阳县城葛沟正在施工。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获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资金2150万元、居全省第三位。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实施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利辛县入选全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
问题整改有序推进。扎实推进各类生态环境整改,实行“县区整改初验、市级核查验收”的动态销号管理机制,纳入清单管理生态环境问题34736个,已按时间节点通过市级核验29563个,核验达标率85.11%。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23+N”突出环境问题等整改销号率位于全省前列。“清废行动2019”卫星影像发现的7个问题点位全部完成整改。8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全部完成环境整治。
改革创新亮点较多。积极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省现场会在亳州市召开。河长制、林长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步。涡阳县采取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派单、统一调度工作方式,推进林长制、河长制、路长制“三长合一”,有力提升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
执法监管扎实有效。鼓励全民参与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属实的,给予100元话费奖励,2019年共核实投诉6224件次,兑现话费奖励62.24万元。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2万人次,检查单位4262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000余个,排查“散乱污”企业379个,基本完成整改。
(孙凌记者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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