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讯 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之后,该失信被执行人主动来法院履行义务。
据悉,原告安徽新宇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马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判令被告马某偿还原告人民币41804元。马某一直拖欠货款,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后,马某又以身体有病需要治疗,没有钱还为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随后在购买前往天津的高铁票时,被站内工作人员告知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这严重影响了其洽谈业务,迫于无奈,马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拖欠货款。
日前,安徽新宇建筑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派人来到法院领取该案案款,此案得以圆满执结。
(张安徽记者常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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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涡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