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日上午,31岁涡阳青年小亮(化名)站在了合肥市中院的被告席上,一起发生在4年前的命案浮出水面。由于案情重大,此案未当庭宣判。 检方出具的起诉书显示,2014年底的一天凌晨,下了夜班的小亮和同事在合肥三孝口附近吃完晚饭后,独自一人沿着长江路步行。行至环城东路小花园时,因为当时下雨,小亮进入一凉亭避雨,与素不相识的被害人不期而遇。被害人是一名时年51岁的男子,他的身份起诉书中没有披露。小亮对被害人的多次窥视心生厌恶,将对方拽倒在地殴打致后者身亡。 案发当晚,小亮用摩托车载着被害人的尸体来到自己的出租房中并予以肢解,后放入塑料箱内藏于储藏室。在藏尸两年半后,合租室友闻到异味,在小亮房间打扫卫生时发现了塑料箱,拨打了报警电话。2017年6月14日,小亮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昨日上午,整个庭审期间,小亮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愿意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晨报记者 周勇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连日来,涡阳县城西街道组织党员干部、选派干部、社区(村)两委组成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禁烧一线,扎实开展禁烧工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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