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9日,2018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市督查组工作会议召开,会后,40个督查组人员立即奔赴各县区麦收一线,展开秸秆禁烧督查工作。
今年,亳州市成立了4个督导组、40个督查组开展督导督查,其中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农委、市环保局等4个督导组分别督导涡阳县、谯城区、蒙城县和利辛县。 督查组主要负责全面督查分包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每个县区10个督查组,对重点乡镇、种植面积较大的乡镇安排1个督查组。
今年秸秆禁烧督查时间为,午季:5月20日到6月30日;秋季:9月20日到10月30日。督查方式为,按照统一组织、集中培训、统一分配、相对固定的原则,采取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做到禁烧重点时段不间断、全覆盖督查。
督查内容方面,5月底前,市督查组提前开展进村入户调查,主要督查宣传动员、网格化监管、农机托管、一封信发放和禁烧协议签订等情况,重点督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前期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禁烧期间主要督查禁烧网格内县区乡督查组、包保干部及工作人员到位履职情况和收、种、禁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类焚烧现象。禁烧后期主要督查夏种、秸秆清运处理和综合利用、临时堆放点和隐患管理、工作经费和奖补资金兑现情况等,重点督查秸秆焚烧隐患消除情况。
督查要求方面,若督查中发现火点和现场焚烧痕迹,督查组必须立即固定方位、测量面积、调查取证,在半小时内通报给所在县区和市禁烧办,并督促所在乡镇限期整改,及时向市禁烧办反馈整改情况。对同一问题,市禁烧办连续2次通报的,要进行媒体曝光,直接给县区政府发函;连续3次通报的,县区政府或市直相关部门要启动追责程序,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各地公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快速形成强大的震慑和威慑力,切实达到“拘留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针对恶意纵火的特殊人群,要专门研究工作方法,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切实保证执法效果。
为促进督查工作,亳州市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禁烧期间,市督查组每发现1个火点,对该督查组每位成员每人奖励1千元。凡是被国家卫星监测到或省督查发现,而市督查组未发现的火点,每出现1个火点,对督查该乡镇的督查组成员每人罚款1千元。对发现的火点不报告或弄虚作假的,除按上述标准处罚外,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全年禁烧工作“零火点”的乡镇,对督查该乡镇的市督查组成员每人奖励5000元,并通报表扬。
(记者 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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