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5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四起环保领域问题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例通报》,公布四起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责任追究情况。
魏武广场露天烧烤污染问题。经谯城区纪委监委调查,谯城区城管执法局对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工作整改落实不到位,导致魏武广场露天烧烤污染问题的发生。经谯城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谯城区城管执法局直接责任人二大队中队长桑永奇诫勉处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局长王永魁、二大队大队长丁超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芍花堂西侧露天焚烧垃圾问题。经谯城区纪委监委调查,十九里镇党委委员李正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党委委员王静分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分管负责人,李正、王静对芍花堂国药西侧木兰大道旁垃圾焚烧点露天焚烧生活垃圾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谯城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十九里镇党委委员李正、王静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谯东镇三和养鸡场环境问题。经谯城区纪委监委调查,针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群众信访件,反映谯东镇三和养鸡场环境问题,谯东镇于2017年6月上报整改销号。区环保局在汇总销号申请材料中,因疏忽大意致使上报销号申请材料与2018年4月14日现场检查情况有出入。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王明雷工作不认真、疏忽大意,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尤玉良审核不严,二人对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分管副局长汪岚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谯城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汪岚霞、尤玉良、王明雷三人诫勉处理。
停限产企业有“僵尸企业”问题。经涡阳县纪委监委调查,涡阳县住建委在没有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的情况下,将巨云达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列入超常规措施停限产企业清单,并分别报送至市住建委和大气办,最终被列为亳州市工业企业超常规措施停限产清单,被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第三轮督察发现,给全市环保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经涡阳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责令涡阳县住建委分管副主任高翔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涡阳县住建委安全办工作员殷钰诫勉处理,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扛起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从这些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同时,市纪委监委将立足监督职能,对整改进度迟缓、整改措施不力、弄虚作假问题,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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