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陆杨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眼下,正是秋收时节,可涡阳县花沟镇孙先生家的一片玉米地却面临着“无子可收”的局面。近日,他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称,自家种的1亩多玉米出现空头和畸形现象。
孙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一共种了8亩玉米,唯独只有这1亩多出现了这一现象。“玉米杆很矮小,出的玉米也少,很多都是畸形,有的干脆是光杆。 ”孙先生说,其他地块的玉米,都是穗大粒满,丰收在望。
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孙先生怀疑是种子问题。 “出问题的种子是人家送的。”孙先生回忆,自己当初在县城买玉米种子时,农资店的老板送了他一些,说是新品种,产量更高,更适合涡阳种植。
可如今出了这一问题,孙先生再去找老板时,对方却矢口否认赠送过玉米种子。 “也怪我自己,当时没留啥证据。 ”孙先生说,老板送的种子也没有正规包装,自己买种子的发票上,也没有注明赠送种子的信息。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呢?记者了解到,农作物种子在大田种植后,因种子质量或者栽培、气候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影响,可以申请田间现场鉴定。因此,孙先生第一步需要申请鉴定,弄清楚这块地出现异常的真正原因。
根据种子法的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
律师指出,如果是种子原因,孙先生提出索赔也有一定难度,且需要充足的证据。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可以搜集间接证据。 ”律师指出,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种子留样、经营者的承诺书、宣传册、广告单等都是间接证据。
就孙先生的遭遇,律师提醒,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尤其是主要粮食作物的种子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场所,索取购种发票,写明具体的品种和数量,赠送的种子也不例外,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发票中注明。
此外,农民在购种后要注意保留好种子的包装袋、标签等。在购种数量比较多的情况下,最好留有未开封的种子样品。同时,对于一些来历不明,标识不清的种子要谨慎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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