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2011年5月,涡阳县工商局12315投诉受理中心接到消费者柴某投诉称:从涡阳县海建物流有限公司发的一件货物途中丢失,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自行协商多次也达不成共识,遂投诉到涡阳县12315中心。
处理结果:接到投诉后,涡阳县12315中心与海建物流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证实了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经涡阳12315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海建物流有限公司补偿消费者货物丢失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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