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亳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实现垃圾焚烧再利用只是垃圾处理的一个方面,垃圾分类依然是垃圾减量的最佳办法。”市人大代表孟丽君说。
孟丽君建议,完善立法支持,适时制定《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法”分类,并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且要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同时,完善垃圾分类的配套设施建设。农村垃圾方面,实行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对于违反垃圾分类处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明确相应处罚措施。
“只要大家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带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我们的居住环境就会越来越美,生活质量也会越来越高。”孟丽君说。(记者武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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