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的道路环境,亳州交警收集整理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
2021年12月1日07时30分左右,一辆小型轿车沿亳州市谯城区古井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311国道交叉口南300米处时,与一辆由西向东过人行横道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受轻微伤。
经调查,该起事故中小型轿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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