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午收在即,市财政立足财政职能,多措并举,全力支持亳州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亳州市财政部门积极筹措市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自2016年起,亳州市在财政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每年拨付县区8000万元,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足额安排市级秸秆禁烧工作经费,自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统筹用于市级秸秆禁烧督查等工作的开展。
同时,实行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县区分别向市财政缴纳500万元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亳州高新区缴纳200万元)。对重点禁烧时段内发现的火点,每个火点扣除100万元保证金;对重点时段以外出现的各类焚烧现象,每个火点扣除10万元保证金。
另外,落实秸秆禁烧奖励金。禁烧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地火点监测、督查情况,经核查后,对实现零火点的县区,除全额退还秸秆禁烧保证金外,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亳州高新区奖励200万元)。
(宋芳记者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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