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深入,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规范收费行为,亳州市调整了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床位费。
据介绍,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感染病区收治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患者,在现有规定基础上提高8元/床/日,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调整增加部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公立医疗机构感染病区新建和改造病房需调整床位费标准的,应向所属卫健、医保部门书面申报,待市级卫健、医保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新调整床位费标准。(张东洋记者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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