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是食品生产许可标志,一定程度上也是食品安全质量的保证,可是消费者在购买标示“QS”的食品时也不能大意,有些标志为过期失效标志,甚至是虚假标志。近日,市区一家餐饮店就因使用涉嫌虚假标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的食品被立案调查。
检查餐厅罐头标注过期“QS”标志
近日,谯城区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在市区三曹路南段一家餐饮店的厨房货架上发现有11瓶“天仙鲜蘑菇”罐头制品,生产商为河南夏邑县马头天仙食品厂,生产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产品标签上标注有“QS”质量安全标志。而按照规定,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来“QS”开头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
据该所工作人员介绍,之前食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新《食品安全法》早在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步实施。
根据《办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来的“QS”标志,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但该餐饮店使用的“天仙鲜蘑菇”罐头生产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但仍标注过去的“QS”标志,明显与《办法》规定相悖。
调查厂家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多年
执法人员遂通过官方网站对该产品标称的“QS”许可证号进行查询,但根本无法查到。执法人员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查询,发现该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已于2012年7月20日被吊销。
营业执照被吊销了,怎么还在生产?
随后,执法人员按照程序对这批涉嫌虚假标注的罐头依法查扣,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并及时将案件情况函告罐头外包装上所标称厂家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请求其协助调查。
餐厅觉得有些冤枉,认为这应该是生产厂家的问题,但执法人员表示,主责在生产厂家,但该餐厅未尽到查验义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提醒购买食品认准“SC”开头标志
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企业生产食品,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没有食品生产许可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为5年。
谯城区薛阁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除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常规项外,还可通过国家官方网站查询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是否与产品标注相符,有无超过有效期,注意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以防购买到问题产品。
如购买到这样的问题产品,市民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李智民记者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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