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工作启动,城区范围内符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居住区(单位)都可报名,当选居住区不仅有证书奖牌,还将获得园林部门赠送的苗木。
据了解,本次评选的范围为城区范围内的居住区和单位。已被评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不再重复参与评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居住区、单位均能申报,这些条件包括:居住区、单位的土建及绿化种植施工已竣工(含分期项目);近三年内无侵占、破坏绿地及毁坏树木花草、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居住区、单位自检符合亳州市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条件中的规划建设、管养维护等有关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到12月上旬,市园林管理局将对申报的居住区(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确定考评单位,组织考评专家组,对确定的考评对象进行实地核查,确定最终名单。
市园林管理局对评选出的居住区(单位)授予“亳州市园林式居住区”和“亳州市园林式单位”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根据获奖情况给予一定的绿化苗木奖励。
此次评选活动由市城管执法局、市直工委、市园林局、市房产局、市经信委和市规划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如果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拨打电话0558-5580068咨询。
(吴媛媛 记者 蒋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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