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第55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玉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7处国家级文保单位,38处省级文保单位,45处市级文保单位,131处县、区级文保单位;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38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23位省级非遗传承人,六批次111项市级非遗保护项目已公布,1处历史建筑。
为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去年10月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条例》,11月17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亳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步部地方性实体法规,为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条例》实施近一年来,对促进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维护历史文化遗产完整、推动历史文化传承与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条例》下一步贯彻实施工作,王玉玺指出,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条例》作为亳州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实施的第一部地方性实体法规,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增强社会保护意识;要认真研究,多学习借鉴,抓好《条例》的落实,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具体工作中做好系统、科学的保护开发规划;要严格督查督办,在《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政府要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督查督办,人大要发挥好监督作用。
会议还听取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建议时间和建议议题汇报以及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永红、马昭华、解杰昂、巩中、哈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伟参加会议。 (记者 武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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