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预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1月8日凌晨以后,亳州市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过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要求,亳州市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1月8日0时启动Ⅱ级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公告为: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预警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建议性减排措施预警
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治理设施运行效率,调整污染排放工艺环节生产时间。
强制性减排措施预警响应
工业污染控制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实施停限产措施。对纳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进行24小时监管,确保停产、限产措施落实到位,各类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于已停产企业,执行停产要求,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燃煤锅炉(不含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火电)、生物质锅炉(不含热电联产项目):停用;橡塑制品业:吹塑、冷却成型、裁边工序停产;保温板加工业:切割、胶粘工序停产;汽车修理:打磨、抛光、喷漆工序停产;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切割、抛光、打磨、喷漆工序停产;木材、石材加工:切割、抛磨工艺停产;饲料、肥料加工业:粉磨、包装工序停产。
中药饮片业:粉碎、筛选、炒制工序停产;金刚石制造业:酸洗工序停产;化学品制造业:涉VOCs排放工序限产50%;包装印刷(除报刊印刷外)、工业喷涂、沥青制品加工业、农药制造、原料药制造业、制鞋业:涉VOCs工序停产;电子元件制造业、煤炭制品加工业、胶合板制造业、水泥制品加工业、水泥搅拌站、水泥粉磨站、沥青拌合站:停产;其他产生粉尘及VOCs的行业参照执行。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建成区道路每天增加四次保洁频次;一、二级公路重点路段及城乡接合部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机器湿扫二次、洒水二次。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范围内停止工地所有施工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机动车污染控制措施
除基本民生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以及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建成区范围内中型和重型货车、农用柴油车、柴油三轮车禁止通行;火电、火车站货场、粮库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禁止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加强油气挥发污染控制
加强油气回收装置监督管理,确保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严控其他大气污染
加强现场巡查,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秸秆露天焚烧。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另外,亳州市将视情况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记者 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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