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故意将电瓶车放在路边不拔钥匙,让别人骑走,然后谎称车内有贵重物品,对骑车的人实施敲诈。近日,蒙城县两名男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抓获。
8月17日17时许,蒙城县公安局乐土派出所接到辖区屈庙村村民张某奎报警,称其电瓶车放在柳林街被人偷走。报警人称,车主为其朋友杨某,两人在8月6日将电瓶车放在柳林街上后离开,8月7日再次到柳林街骑车时发现电瓶车被人骑走。随即,他们利用安装在电瓶车上的GPS定位器进行查找,发现电瓶车的位置在柳林社区前薛庄村民薛某友的家附近,便向薛某友索要电瓶车。
“报警人称,电瓶车内放有价值一万块钱的玉。”乐土派出所民警桂王印介绍,薛某友称其未见到该电瓶车,更不知道电瓶车里有玉。张某奎二人多次与薛某友协商要求其归还电瓶车及车内的玉,一直未果。
8月17日,张某奎、杨某二人再次找到薛某友,称如若再不归还电瓶车及车内的玉,就要告薛某友盗窃。然而,薛某友坚称未见到该电瓶车,随后张某奎报警。
“我们发现这个案件有几个疑点,报警人为什么当天不把电瓶车骑走?发现电瓶车丢失当天为何不报警?为什么要把价值不菲的玉放在电瓶车里?”桂王印介绍,面对这些问题,张某奎和杨某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
通过民警做工作,张某奎、杨某承认了采取“丢车”实施敲诈的犯罪事实。
据交代,二人故意将电瓶车放在路边并且不拔钥匙,等待占便宜的人“上钩”将车骑走,然后他们利用车上安装的GPS定位器找到骑走电瓶车的人,谎称电瓶车内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如若不赔偿损失,就以对方盗窃为由报警,敲诈勒索钱财。
“二人交代,他们于7月底在乐土社区利用该手段成功诈骗5000元。”桂王印介绍,尝到“甜头”的二人在柳林街上再次实施敲诈时,被民警识破。
目前,张某奎、杨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羁押在蒙城县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蒋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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