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纯电动公交上安全门距离经过计算,可以防止乘客触碰车辆控制装置。 图片来源: 《齐鲁晚报》
11月4日,重庆多部门联合召开全面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会议,针对性提出一系列举措和办法,包括对干扰、辱骂、殴打驾驶员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报警第一时间出警,为车辆加装安全隔离设施等。
10月28日,重庆万州区一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桥面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坠入江中,据警方通报显示,公交车坠江原因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
类似事件仍在上演。11月4日,湖南湘潭123路公交车上一名老人因坐过站要求停车,遭拒后与司机发生争吵。之后老人突然上前抢夺方向盘,司机随即一掌将老人打开并把车稳稳停住。公交公司已报警处理。
记者就此盘点了2018年多起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事件。在媒体报道的11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事件中,记者发现绝大多数当事人抢夺方向盘的原因都跟想要违规下车有关,其中至少8人都被警方予以处罚,但处罚标准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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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举措
为车辆配备安全隔离驾驶室设立驾驶员与乘客的警戒线
据了解,目前重庆有1.38万辆营运公交车,2万辆长途客运车辆,轻轨(地铁)运营里程达260余公里,铁路运营里程2700余公里,桥梁多、隧道多。
会议强调,为防止以后再发生万州“10·28”案件类似的违法犯罪行为,公检法机关要形成打击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合力,对那些无视规则、敢于碰触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要依法打击,从严惩处,绝不姑息。对干扰、辱骂、殴打驾驶员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报警,要第一时间出警,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对构成行政处罚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予以打击。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督促相关运营企业加大投入力度,为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隔离驾驶室、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等设施,要设立驾驶员与乘客的安全警戒线,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标语,建立安全警戒线管理制度和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为规范,强力推行实施。
据悉,为提高运营单位管理水平,重庆还将制定出台公共交通驾驶员突发情况处置操作规范,对如何回应乘客询问、如何处理司乘矛盾纠纷等提出明确要求。
2盘点·原因
六成与乘客欲违规下车有关
记者从媒体的报道中整理了2018年出现的11起抢夺方向盘事件,明确报道事件起因的有10起,其中6起与乘客试图在非下车时间、非下车地点违规下车有关。此外,还有3名乘客则是将上车时与司机产生的怨气继续发泄,在车上攻击司机,抢夺方向盘。
据媒体报道,2018年6月9日,一辆从重庆綦江驶往巴南区的公交车,途经江津区杜市镇境内一公交车站停车上客时,一名50多岁男子上车后,要求司机等候其妻未果,当即与司机发生争吵,随后用力猛抓司机手中的方向盘,造成车辆突然偏离正常路线,险些酿成交通事故。
2018年9月19日,湖北汉口555路公交司机刘玲莉驾驶1253号车由汉口开往青山。途中一名身穿浅绿色衣服的中年男子突然爬上驾驶室,抢夺方向盘,刘玲莉迅速踩下刹车拉好手刹。
2018年10月14日,江苏镇江一名年近八旬的老人在乘坐公交车时,因不刷老年卡与司机发生争执,并多次抢夺驾驶员的方向盘,整个过程持续了将近1分钟的时间。无奈之下,司机只得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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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司机及时停车占比较高
记者梳理发现,在媒体报道的这11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事件中,除了1起事件报道中没有明确车辆结果之外,公交车司机马上采取制动措施停车的有4起。由此可见,公交车司机在遇到突发状况时往往还是会采取安全稳妥的处理措施的。另有4起使车辆偏离路线,不过结果有惊无险。还有两起因此而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
此外,记者还发现在这11起事件报道中,提到有其他乘客协助公交车司机将当事人控制的事件,只有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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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部分当事人被处理
处置
在媒体报道的这11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事件中,记者梳理发现,有8起事件的当事人被曝遭到警方的处理。但处理结果并不一致,有的是刑事拘留,有的是行政拘留。
除了发生在2018年8月沈阳的攻击公交车司机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被刑拘以外,还有3起事件被媒体曝出当事人被警方刑拘。
2018年1月21日,广州28岁的女子杜某在专线5路公交车上辱骂司机,随后抢夺方向盘,导致车辆差点撞向旁边花基路障。最终,杜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交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4月2日,蚌埠长途汽车站驾驶员包师傅开着大巴车从利辛返回蚌埠。途中一名女乘客要求下车未果,突然抢夺方向盘,并多次推搡甚至动手打包师傅。最后包师傅不得不靠边停车报警。结果女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2018年7月4日,一辆926公交车在巴南木洞中学公交站附近发生惊险一幕,险些撞上路边的墙壁。原来是40多岁的男性乘客张某发现坐过站之后,强行要求公交车驾驶员立即停车,遭拒后竟然动手抢夺方向盘。尽管张某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还是被巴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此外,另有4人因为抢夺方向盘、攻击公交车司机被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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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
抢夺方向盘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要件
律师石经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危害着车上及车外不特定人员的生命健康,抢夺者主观心态是故意,故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构成要件。
石律师称,我国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沈阳市皇姑区汲传明案中,因其实施了拉拽司机的行为,造成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失控,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刑罚。
对于量刑,北京著名律师钱列阳则称,法院可能有从犯罪情节量刑的考虑,这要看案子的具体细节。
石律师称,抢夺方向盘行为属于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将此种违法行为和个人信用关联,通过逐步推广文明交通信用记录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的做法,对实施此种行为的人出行进行一定限制,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石经纬律师表示,应该鼓励乘客协助司机控制抢夺方向盘的人,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钱列阳律师则表示,应该提倡社会的见义勇为,对于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大胆地出来制止,向公交车司机发起攻击,这就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任何乘客都有义务保护全车人的生命安全而制止不法侵害。
本报综合《法制晚报》《潇湘晨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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