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星级记者胡明兵
原本以为可以享受危房改造资金的贫困户老赵,房子建好后验收没通过,原因是面积超标。
老赵是利辛县张村镇的农民。他说,他全家5口人有3口人是残疾人,其中他和妻子是二级残疾,还有一个孩子是心脏病。今年二三月间,他建好了3间平房,面积130多平方米,这样的房子在农村并不算大。在建房之前,村里说他可以享受到危房改造资金25000元,可建好之后县里来人一看,说面积超标了,不能拨钱,他开始慌了,还指望着这笔钱还材料款、付人工费呢!
他告诉记者,镇、村领导说,危房改造每人面积不能超过18平方米,他家5口人,也就不能超过90平方米。 “可问题是,我家5口人,90平方米的房子,肯定不够住的。 ”农村和城市不一样,他家现在就这3间主房,居住、堆放粮食,都在这里,太小了,不够用。
为此,利辛县住建局城镇股吴股长表示,危房改造面积上级有要求,不能突破,如果突破,审计时会通不过,并且可能会处分相关人员。她向记者发来了相关文件,记者看到文件中是这样表述的:原则上,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10至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记者提及这里的 “原则上”三个字,应该理解为可以灵活执行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吴股长说她也知道有“原则上”三个字,但在审计时如果超标了,还是不行。记者随后又联系了省住建厅村镇规划处,该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原则上”除非情况很特别,才可以考虑灵活处理,否则,政策无法执行。
对有关部门领导的解释,老赵表示理解,他只是希望上级能考虑他家的实际情况,在执行政策时能再灵活一点,本身他就是贫困户,如果再没有了补贴,他将陷入更大的贫困。记者也提醒广大读者,争取资金扶持,一定要详细了解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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