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晚报1月11日报道(张杰)
10日,记者从亳州市获悉,利辛县县委原副书记刘司晓一审被判刑11年6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据悉,刘司晓1996年6月任利辛县春店乡乡长期间,两次贪污工程款1.9万元。1997年至2007年,他在任利辛县春店乡乡长、党委书记、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期间,先后20次非法索取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人民币47.04万元。其中,刘司晓从1998年至2005年,因在修路等工程中“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利辛城关镇春店村包工头王某所送现金11万元。
新闻推荐
本报讯(陈峰
施永辉)为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科技致富本领,强化农村妇女科技致富意识,日前,利辛县在展沟镇举办了今年首次科技扶贫培训班,这标志着全县“科技下乡妇女先行”活动正式拉开了帷...
利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利辛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