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众报阳信讯(通讯员林世军)7月5日,阳信县河流镇户李村62岁的低保户李丰荣激动地说:“俺低保也涨了!日子越过越好了!”
据悉,7月1日起,阳信县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标准。
7月1日始,该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85元提高到315元,月人均补助标准由182元提高到200元。该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50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由310元提高到326元。
按照省、市政府有关要求,该县结合实际,从今年7月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县政府审计确定,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700元提高到3800元。
同时,该县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工作。2016年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工作。该县还切实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同步结算,不断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此外,该县还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重特大疾病救助所需资金在各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中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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