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新闻 惠民新闻 阳信新闻 无棣新闻 博兴新闻 邹平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滨州市 > 阳信新闻 > 正文

利用虚假身份信息领取的结婚证可撤销

来源:鲁北晚报 2016-06-14 08:32   https://www.yybnet.net/

□晚报记者  高  壮

通 讯 员  董  菲

田  莹 

李某与自称叫“苏某某”的女子向阳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登记申请,并提交了双方签字的结婚登记申请书、“苏某某”的户籍证明、“苏某某”的婚姻状况证明、李某的婚姻状况证明。阳信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经审查后认为,双方符合结婚条件,予以登记并颁发了结婚证。婚后一个月,“苏某某”离家出走,此后杳无音讯。经查询,“苏某某”办理结婚登记时留存的户籍信息在全国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未果。李某以阳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查材料不严,导致结婚证错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证。

阳信县法院判决:被告在办理原告李某和第三人“苏某某”的结婚登记时,虽然对当事人出具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但因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并不能及时识别出“苏某某”提交的身份证明的真伪,“苏某某”利用虚假身份信息骗取结婚登记的行为,导致被告错误认定原告和第三人的申请符合《婚姻法》的规定,故被告在颁证行为中无过错。阳信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向李某和 “苏某某”颁发结婚证时,虽按照原《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查,但现有证据证实“苏某某”的身份信息是虚假的,故民政局核发的结婚证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撤销民政局颁发的结婚证。

法官释法: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材料,这是保证申请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结婚意愿真实性的前提条件,也是申请人应当遵守提交材料的诚信义务。

新闻推荐

阳信县殡仪馆馆长戴剑: 殡葬服务业的“全能选手”

滨州市“最美民政人”系列报道之十一美丽滨州梦温馨民政情□通讯员 李海涛 王茜茜殡葬服务业一直在社会上饱受偏见,往往令人“敬”而“畏”之、“...

阳信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阳信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法律援助进社区2016-08-08 16:03
评论:(利用虚假身份信息领取的结婚证可撤销)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