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阳信讯(通讯员 李丽 赵文岐 报道)去年以来,阳信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违纪案件12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34人,涉及科级干部1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该县积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坚持“四个突出”,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突出抓早抓小,打好教育“预防针”。邀请专家举办《把纪律挺到从严治党最前沿》专题报告会,抽调人员组成讲师团,巡回到全县十个乡镇(街道)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抓住重要节点制定下发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发放《廉政风险防控提醒卡》,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以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契机,通过举办电视知识竞赛、手机平台竞答、听取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深入开展“学党规、守党纪、强党性”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实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意见》,分层次开展廉政谈话,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突出纪在法前,用好执纪“撒手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在工作理念和思路上将重点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坚持快查快结,把好效率关,缩短审查周期。坚决用好纪律这把尺子,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确保“纪”严于“法”。通过县有关媒体先后7次对22起违反中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四风”及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突出责任担当,把好问责“风向标”。研究制定《中共阳信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分类细化,厘清责任边界,明晰职责任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11种追究情形,坚持有责必问,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严格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去年以来,先后对6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了问责追究。
突出源头防范,织好制度“防控网”。制定出台《阳信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阳信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印发《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等文件,严明纪律、划定“雷区”,织密扎紧制度“篱笆”,以制度的刚性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形成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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