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翟鑫 闫立军
晚报阳信讯12月13日,家住阳信县城的消费者吴女士来到阳信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于11月20日,在阳信某服装店购买了一件价值998元的中长款女式皮衣,购买时商家承诺有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包换,哪晓得刚穿了二十多天就发现领部褐色变黑,吴女士找到该店负责人要求更换,该店负责人却只同意拿去维修,吴女士遂投诉消协。
接消费者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到服装店调查了解情况,经核实,吴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协工作人员指出,虽然法律没有规定皮衣出现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可调换,但购买时商家承诺一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可调换,也应按承诺履行,不能无理拒绝。最后,经过消协调解,商家立即为吴女士调换了一件同款式皮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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