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冯丽媛 王红芳 田莹
本报阳信讯 近日,阳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案。被告张某驾驶自己无牌新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车辆损失40800元,后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调解结案。
2月8日,农历二十八日,张某开着自己的还没有挂牌的新车在返回阳信的途中,因躲避情况时方向失控,车辆侧滑至对面车道,与顾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导致双方车辆损坏。经评估,顾某车辆损失40800元。因张某新车尚未挂牌,同时也没有投保,所以车辆损失只能由张某自己赔偿。本来刚买的新车,还没来得及高兴多久,结果一起车祸赔了对方四万多元,一起事故赔了小半辆车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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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阳信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