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滨州市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狠抓落实。2020年10月19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的通知》,滨州市位列其中,是全省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地级市;1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个人。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滨州市于2013年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市90个涉农乡镇(街道)共确权耕地面积547.2万亩、4851个村,为78万户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任务目标。2016年5月,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被评定为优秀档次,得分位居全省第一。2019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共处理问题6235件,纠正问题涉及面积33.4万亩,整改完成农户7.6万户,进一步巩固了确权成果。
滨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始终坚持质量和进度并重,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行业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不减少程序,不降低标准,不违背要求。滨州市统一航拍制作了高于农业农村部规定标准的全市1:2000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图作为开展土地确权登记的工作底图,为工作顺利、高质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确保档案健全完善,市农业农村局与市档案局加强协作,联合指导各地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规定标准,全市共整理归档农户档案10万多盒、90余万卷,户、村、乡、县、市档案健全完善。为规范全市成果核查验收工作,市确权办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市级核查验收实施方案》。按照省市检查验收实施办法要求,各县市区组织进行了自查,市级进行了核查。
滨州市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勇于创新。针对各地反映强烈的“城中村”、“园中村”、城郊区和大面积流转土地确权热点难点问题,在国家和省没有详细规定和外地可借鉴做法的情况下,滨州市组织人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确权确面积不确地”、发放“简略证”的指导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这一做法既结合实际,又符合上级政策精神,也满足了群众要求,得到了省土地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充分肯定,并列为全省土地确权三种有效形式之一。为保护妇女权益,滨州市在全省率先下发《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工作中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通知》,实现了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确保了在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上“不挂空挡”。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显著成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原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妥善解决农民原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等问题,提升了农村承包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后,农民放心地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流转。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08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56.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了土地经营权长期流转关系,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聚集、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截至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达到9049家,家庭农场达到2686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529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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