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5日下午5时许,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220国道巡逻时,发现一小型普通客车行驶缓慢,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检查中发现该车核载9人,实载15人,属于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 以上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对当事人崔某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随即联系车辆将超出人员进行转送。经了解,该车辆是从滨城区前往三河湖镇,乘车人均为劳务人员,负责三河湖绿化工程。滨城交警提示,超员驾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违法超员造成的。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保障自身安全。【滨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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