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杭裕平报道)近日,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多个新媒体渠道“喊话”,提醒滨州企业按时进行年报登记工作。
据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年报登记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申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专社等市场主体。年报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填报方式分为电脑和手机两种方式:电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sdxy.gov.cn:8888/auth/pub/login;)按要求填报;手机关注“山东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在公共服务栏目中查看。年报事宜咨询电话:0543-83390308339031。
重要提示:未按时年报时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三年未年报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政府部门将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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