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是继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来,在顶层设计层面进一步作出的决策部署。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刘锡荣建议,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引导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正面引导,多宣传先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典型经验,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加大惩戒和曝光力度,多方联动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在政府主导、综治协调下,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合力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陈希勇认为,打造和谐的劳动关系迫切需要政策支持。今年以来,滨州市针对企业招工难、留人用人难问题,出台了系列人才新政策。如:组织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大学生到滨州实训,实训期间给予大学生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大学生被实训企业招用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大学生毕业5年内租用经营场所创业,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可申请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最高15万元,最长实用6年。这些新政策的出台,一方面减轻了企业负担,另一方面吸引大学生来滨就业创业。陈希勇建议,切实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让企业、大学生享受到各项政策带来的红利。同时根据情况变化,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为企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用发展的眼光解决问题。”高玉君建议,企业建立长远发展规划和用人机制,劳动者加强学习不断充电,把自己培养成有用之才。发展是硬道理,毎个劳动者要把自己的发展与集体、单位、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刘鑫介绍,作为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将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2013年,市人社局就联合工会、工商联、经信委成立了滨州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制。今年4月,在三方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市政府又成立了滨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把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提高到更高层面,由分管市领导担任主任,在委员会统一指导下,共同研究分析滨州市劳动关系形势,组织协调、统筹解决劳动关系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上半年进一步完善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治欠保支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开展的多次专项检查效果明显。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平台建设,将在10月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覆盖率达到70%的目标,2020年1月底前实现对所有符合条件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的全覆盖。配合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实现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全过程监管,根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强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全面推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对重大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四是根据“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依托乡镇人社所、行业协会、企业工会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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