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开发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市政法机关创造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三打三治三清”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次活动中,该院创新执行工作方法,以分块解封的执行新思路化解金融纠纷案执行难的问题,既使涉案民营企业重获发展的机会,也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
该案本是一起普通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告为甲银行,涉案被告为多家企业及个人,2018年9月10日该院依法作出审判。其中乙公司为担保人之一,其名下多处名下动产抵押登记于2018年9月30日被查封。本以为这个案件就此执结。
2018年11月20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突然出现一名形色匆匆的访客,其自称乙公司的代表,着急地要求见之前案件的承办法官,工作人员安抚了他的焦虑后,立马为他联系承办法官。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询问,疑团才终于解开,原来乙公司想提出部分资产进行解封的申请书。
承办法官将具体情况详实地告知执行干警。该院干警经过实际多方勘察,发现乙公司被查封的设备在查封之前已作为抵押物在银行贷款并已办理抵押登记,现借款期限及抵押期限均已逾期,如果不进行续贷,企业无法继续发展,前期贷款也无法按时归还,企业可能面临破产的风险。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将会出现官司赢了但是执行不能,不仅有损法院的公信力,而且严重影响促进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
“部分资产分块解封,这样的执行我们从来没有做过,可不可以做?”干警犯了难,院领导了解到这样的情况后给出了批示“干!”。有了院领导的大力支持,此次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立足基本,结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乙公司部分资产予以分批次分块暂时解除查封,待办理完毕银行续贷业务后,将资产进行分批次重新查封,于 2018年 11月 29日、2019年2月1日、2019年3月1日分三次对乙公司名下部分动产抵押登记进行解封,同时2019年3月1日、2019年7月1日又对已解封的抵押登记及时进行了重新查封。至此,该企业由于得到贷款融资而被顺利盘活,原告甲银行的合法权益的实现也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该案件的顺利审结执行,切实提升民商事纠纷的化解质效,维护民企、投资者等当事人的胜诉权,对于具有营运价值的民营企业,如何依法综合运用多重措施进行挽救,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企业再生,提供了可复制范本,同时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切实的司法保障。
今后,该院将进一步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从提升高效商事司法审判工作,融合多元商事司法保护效应,营造优质司法服务环境等方面入手,与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齐心协力,携手共建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为该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范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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