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管林忠 通讯员 劳宏伟 刘栋 报道)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紧密结合滨州实际,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实施方案》,从健全完善“十项制度”入手,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和“三统一”制度。市人社局完善流程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内部流程的规定》,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发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市法制办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进行统一登记和统一编号,再由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政府法制机构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
建立重大改革事项综合评估和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严格依法论证,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对拟决策事项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落实“先审查,后审议”的原则,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并做出决策。重大决策实行风险评估,对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研究的问题或者存在争议经协商仍未形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决策承办科室(单位)拟订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并对决策备选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适当性、风险性进行充分论证。重大决策实行集体审议,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替代会议审议决定。
建立行政审批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规范行政权力清单,经市编办审核确认,共涉及到人社局行政权力事项112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89个,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21个。编制了责任清单,明确行政职责11项、具体责任事项46项、追责依据和情形44项、公共服务5项、监管制度17项。编制了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做到了全面、详实、准确、易懂。
除了以上三项,十项制度还包括: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信息公示制度;“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政务公开和群众举报投诉办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制度;行政诉讼代理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法治人社”建设经费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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