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荆常忠 报道)9月21日上午,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就《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协商。这也是今年8月份《滨州市地方立法政协协商工作办法》出台以来,首次向市政协委员征求立法意见。市政协副主席王秀夫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8月2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对《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之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在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立法顾问寄送函件和发送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处修改,形成了《滨州市城区道路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到会就《条例(草案)》有关起草修改情况进行了说明。11名市政协委员开门见山,就科学制定好《条例》阐述了各自的见解和观点,并对草案中的部分条款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研究、吸纳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并将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及时反馈,使《条例》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滨州市实际和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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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