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 娜
通 讯 员 岳 美
晚报讯 9月20日,全市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会议在市政大楼第二会议室举行。据悉,此次会议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18号),安排部署滨州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
会议解读了滨政发〔2016〕14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和鲁政办字〔2016〕14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商局落实“双告知”制度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认领工作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会议现场,市政府与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签订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领清单》,市工商局、发改委、编办、惠民县、博兴县五个单位代表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市政府《实施意见》和《查询认领工作方案》为“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是构成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三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环节。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认领、许可事项审批和监管工作;要按照《查询认领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做到网络互联互通,依托“山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做好查询认领工作。
会议强调,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滨州实际,认真研究并出台《市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要求,做到“宽进”“严管”并重,放、管、服并举,着力提高经济新常态下的市场监管水平。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要求已经明确,希望大家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工作,善做善成,推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监管机制,以“严管”“优服”的新成效,促进市场繁荣发展,助推供给侧改革,助力创业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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