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后驾车不慎撞到另外一辆轿车后,当事人李某找来侄子李某某顶包,最终被民警识破。2月25上午,李某迫于警方压力,来到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2月24日晚上7时40分,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永莘路石庙镇白家村附近,有两辆轿车相撞,事故中有人受伤。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两辆轿车已被撞得面目全非,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治疗。
民警经现场调查得知,事故发生时,其中一辆轿车上共有两人,驾驶员受伤已被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另一辆轿车旁边有一名自称是轿车驾驶员的小伙子,并称他的车辆副驾驶座上一人受伤也被送到医院了。在现场调查时,民警闻到这辆轿车上有浓烈的酒气,同时另一辆轿车上的妇女坚称这个小伙子并不是驾驶员,而真正的驾驶员是一个中年男子,车祸发生后不知去向。
民警经现场勘验发现,一辆轿车的气囊已打开且布满血迹,副驾驶座上也有血迹,而这个小伙子身上没有血迹,根本没受伤。在调查中,民警发现小伙子有顶包嫌疑,于是对其进行教育。小伙子在事实面前,承认了自己是替叔父李某顶包的事实。
2月25日上午,在民警的电话教育下,李某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原来,两车发生事故后,为逃避责任而找来侄子李某顶包。
记者拍案: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这小伙子是向着叔叔呢还是在害他叔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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