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田晓剑
本报惠民讯从来没有办理过贷记卡,却被告知自己已透支消费,惠民县的李先生遇到的这件奇怪事儿很快被警方查明。5月15日,冒用李先生个人身份信息、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很快被抓。
5月10日晚,惠民县的李先生外出归来后,发现门口有一份挂号信函,称李先生于4月份曾在N银行信用卡中心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至今透支累计达15000余元,并催告李先生尽快到银行还钱。
次日上午9时许,李先生即到N银行信用卡业务受理中心解释自己从未办理过该行的信用卡,并出示身份证;然后随该中心人员到N银行所处公安机关报案,讲明事情前因后果,协助N银行工作人员填写《非本人办卡声明》,将自己持有的身份证交予N银行拍照留底。
李先生怀疑催款事件是由身份证曾丢失引起。李先生称,今年3月份,他的钱包不慎被盗,钱包里的身份证、银行卡也随之丢失。但李先生在八个工作日内即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了身份证挂失,并重新申请补办了新的身份证,而被盗取的那张身份证自然也就失效、作废。
5月11日上午11时许,惠民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立案调查。通过初步询问李先生,掌握了一些情况。随后民警调取了银行卡消费明细记录,发现以李先生身份证资料办理的贷记卡在惠民县城几家大型超市有消费记录,累计金额达一万五千余元。
民警按照消费记录上的时间,调取了该时间段前后其中一家超市收银台附近的监控,发现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持贷记卡刷卡消费。民警对男青年的身份进行核实调查。然而,男青年具体身份不明,职业、住址不清楚,给侦查破案工作形成了阻力。15日12时许,通过四天的摸排取证,民警发现持卡消费男青年是某村的张某,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驱车赶往张某住处,经布控蹲守将张某抓获。经审查,张某如实交代,在3月份无意间捡拾了李先生的身份证,后盗用李先生身份信息办理N银行贷记卡,持卡消费15000余元,逾期未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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