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洪良
本报惠民讯 夫妻双方本该在生活上相互扶助,共度难关,但有些人却是大难临头各自飞。日前,惠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丈夫患病而起诉离婚的案件。孙某因为丈夫李某患有疾病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法院依法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与孙某已结婚13年,儿子已上小学六年级。多年来,夫妻双方一直在惠民一家网厂打工,一家人过得很是幸福。但不幸的是近年来李某突然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继续在网厂打工,失去经济收入来源,于是孙某提出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与李某婚后感情一直很好,且共同生育一个儿子,证明夫妻双方存在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同时李某患病后没有痊愈,作为李某的妻子孙某应尽相应地扶助义务。最终,惠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准孙某与李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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