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维维 刘丽云
本报惠民讯 刚穿了三天的球鞋,鞋帮就出现了开口的现象,找商家理论却以已经穿过为由拒绝退换,无奈的高中生小王同学拿起了法律的武器,维护了自己的正当权益。
3月20日,惠民一中的小王和同学一起去买鞋。在转了好几家鞋店后,最终相中了一款白蓝相间的球鞋,试穿合适后便花自己省吃俭用攒下的99元买下了这双鞋。谁知三天后,球鞋鞋帮处竟然开口了,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心疼不已的小王趁着晚饭的时间,来到鞋店,要求换货。可是店主称球鞋已经被穿过,穿坏了又不是他们的责任,不同意换货。无奈的小王,忽然想起了上课的时候老师给讲的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便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
接到投诉后,惠民县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赶到鞋店了解情况,经核实小王所反映的事情属实。消协工作人员认为,球鞋刚穿了三天就开口,属于明显的质量问题,鞋店穿过不能换货的说法更是毫无根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例,消协工作人员对店主进行了耐心的教育,最终店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对小王表示歉意并为小王更换了一双同等价位的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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