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崔畅/文 郭笑/图
本报讯 1月9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在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58人,起诉2287人,批捕、起诉案件的准确率为100%。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3件9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件32人。其中,大要案56件98人。
>>>全年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为100%
2012年,市人民检察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58人,起诉2287人,批捕、起诉案件的准确率均为100%。积极参与“打黑恶、反盗抢”安民行动、打击经济犯罪百日会战、打击暴力讨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等专项活动,依法从快批捕严重暴力犯罪和破坏市场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犯罪嫌疑人736人。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给予犯罪情节轻微人员改过自新的机会,决定不捕不诉474人,促成刑事和解190件,减少了社会对抗,节省了司法资源。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对91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对53人建议法院判处非监禁刑,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市院审查起诉的汪某等8名未成年人抢劫案,被评为全省优秀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
>>>立查贪污贿赂案件63件95人
一年中,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3件9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件32人。其中,大要案56件98人,其中县级以上干部2人、科级干部21人;提起公诉67件113人,法院已判决50件86人,有罪判决率为100%,实刑判决率、重刑判决率进一步提高。
坚持惩防并举,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创新开展了“检盾”工程暨岗位风险点防控机制建设;成立了全省首家预防职务犯罪理论研究中心;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办公室,对45个重大工程开展同步预防,监督招投标活动126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19次,减少了腐败风险。
>>>办理各类民行案件146件
全年共监督立案、撤案64件,追捕追诉114人,追诉漏罪96项,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78人。侦查监督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转发。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提出刑事抗诉15件。滨城区院抗诉的张某非法经营案被评为全省优秀诉讼监督案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认真开展监管场所专项检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56个。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行案件146件。惠民县院顺利办结崔某申请执行监督案,使12年未能执行的判决达成和解,被评为全省优秀民行案件。
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监督,依法查处行政执法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失职渎职犯罪65人。
>>>查办涉及民生民利案件40件83人
对涉及惠农资金、优抚救济、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等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优先查办,坚决惩处。
共依法查办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40件83人。无棣县院立查了4件11人贪污、挪用小麦直补款案,为群众挽回损失110万元;惠民县院立查了1件5人贪污征地补偿款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优先办理扰乱和破坏农村管理秩序、坑农害农等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案件216件,维护了农村稳定。沾化县院从快批捕、起诉了赵某制造销售1.6万公斤假冒棉种案,保护了广大棉农的合法利益。
>>>解决208个困扰企业的涉法问题
推行向群众问计、问需、问效的工作机制,开展“进乡村、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大走访活动。共与460家企业建立了经常性联系机制,帮助解决了208个困扰企业发展的涉法问题,走访群众2800余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660件。
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71件233条。博兴县院根据群众求助,发现有些企业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对176家用人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为1.5万名农民工追回欠薪5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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