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荣一家为医药费犯了愁
>>惠民县环境卫生管理局未作答复
“事后我也联系过惠民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他们告诉我,车祸对方没有逃逸,事故责任应当由对方承担,他们没有责任。”李俊荣说,“可我觉得我母亲是在为惠民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务工时发生的意外,我认为他们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李俊荣同时介绍,该局在雇佣母亲的时候给母亲上了意外伤害险。事发后,该局建议伤者家属起诉,看法院能判对方赔多少,剩下的部分再看看能不能报保险,同时告知李俊荣别抱太大希望。
就此说法,记者来到了惠民县环境卫生管理局。说明来意,该局局长未作明确答复,迅速驾车离开。几分钟后,其他工作人员将该局大院的大门锁上,将记者一行困在了院内。约20多分钟后,110值班民警赶到,记者才得以脱身。
>>肇事方建议走司法程序
李俊荣介绍,母亲住院的第二天,撞人的女孩家里来探望过,并表态说让先给老人好好治病,治疗费用好商量。住院六七天花了好几千,可母亲的腿还不见好。最后医生检查说是韧带拉伤,必须要做手术,要家里准备一万块钱。李俊荣给女孩家打电话,对方却表示自己拿不出,让李俊荣自己先想想办法。无奈之下,李俊荣借钱给母亲做了手术。
手术8天后,李俊荣接母亲回自己家休养,但是老人的腿还是无法动弹,只能每天在床上躺着。手术及住院花费一共16000元,但是李俊荣后来再联系撞人女孩的家长,双方没有达成有效的和解协议。
随后记者找到了撞人女孩的母亲,对方称他们没想到被电动车撞一下会花这么多钱,现在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出自己家里的承受能力。
“交警部门出具了责任认定,我们建议走法律程序,等确切的赔偿数额被裁定,我们绝对该赔多少赔多少。”
>>清晨上岗扫街
六旬环卫工被撞
2013年1月4日,记者来到孙武办事处王范公村,在村民李俊荣家里见到了她卧床20多天的老母亲郑秀云。李俊荣告诉记者,62岁的母亲从2012年4月份开始做环卫工人,每个月的工资是1000元。2012年12月14日早晨,李俊荣突然接到了来自交警部门的电话,说母亲在工作时被撞了,当李俊荣火速赶到时,母亲已经躺在医院里。
病床上的郑秀云向记者描述了事发经过。当天早晨下着雨,快6点时天还没亮,自己就出门去南关街上打扫。当她在路东边一棵大树下收拾落叶时,一辆由南向北疾驰的电动车突然撞上了她,整辆电动车从她的右腿和右肩上轧过。当时郑秀云虽然觉得很疼,但是意识还算清醒,见到撞她的是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女孩见状后,连忙停下车扶起她。这时巡逻交警经过,帮忙将郑秀云送到了医院,并联系了她的女儿李俊荣。
李俊荣出具的诊断书上显示郑秀云右膝内侧韧带拉伤、右膝前后交叉韧带拉伤、右膝关节积液、脑震荡以及多处软组织挫伤。李俊荣还向记者展示了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写明撞人的女孩负主要责任。
□本报记者 希彤 国锋 见习记者 云怡
晚报155054030155热线讯 近日,惠民县孙武办事处王范公村村民李俊荣致电本报,称自己的母亲郑秀云在12月14日早晨扫街时被一名骑电动车的中学生撞倒,造成右膝韧带拉伤,做手术花了一万多,到现在母亲还躺在床上无法动弹。
郑秀云的家人认为除了撞人者要承担法定责任,雇佣母亲的惠民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也应当给一个说法。然而,记者一行来到惠民县环境卫生管理局时,工作人员却将大门一锁,把记者关在了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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