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维维 刘丽云
本报惠民讯 近日,家住惠民县的郭先生在某家电商场支付了600元定金预购了一台冰箱,但是几天后商家却以厂家涨价为由拒绝按原价卖给郭先生,在惠民县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郭先生终于用原价买到了心仪多时的电冰箱。
原来,郭先生在网上看中一款标价2999元的海尔牌电冰箱,但是担心网上购买售后服务不方便便到县城某家电商场选购这款电冰箱,谁知到了商场发现虽然价格与网上一样却暂时缺货。营业员见郭先生十分心仪这款电冰箱,便介绍说可以订购,就是先支付20%的货款作为定金,等取货时再支付剩余80%的货款。郭先生觉得这个方法很好,便支付了600元现金,并与营业员约定十天后来取电冰箱并支付剩余的2399元货款。十天后,郭先生再次来到商场,一进门便看到了自己心仪多时的那款电冰箱,正高兴的时候却被营业员告知电冰箱的出厂价涨了200元钱,所以郭先生必须再支付2599元才可以买到此款电冰箱。郭先生听后很是气愤,便投诉到了惠民县消费者协会。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迅速赶到卖场了解情况,经核实,郭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找到商场负责人,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并与其多次沟通,商场负责人意识到商场的行为属违约行为,对郭先生表示歉意,并把电冰箱按照双方原先约定的2999元的价格卖给了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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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惠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