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田晓剑
本报惠民讯 5月20日,家住惠民县孙武办事处的陈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害”他的是相伴多年的自制土枪。
5月10日,警方在侦查另一案件时接到孙武街道办事处居民陈某私藏枪支的线索。民警立即前往陈某家中,了解到其的确持有一支猎枪。在民警耐心细致地劝说下,陈某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认识到非法持有枪支的危害性,交出了家中所藏的一支土枪。经报请上级公安机关鉴定,陈某私藏的枪支为前填装式自制枪支,仍具有杀伤力。
警方认为,陈某无视国法,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5月20日,惠民警方以陈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犯罪将其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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