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房艳梅
通 讯 员 王 磊
本报讯 4月18日上午,市委书记邓向阳接见了惠民县公安局李庄派出所副所长张敏及张敏同志事迹报告团的成员们,并向张敏同志颁发立功证书。
座谈会上,邓向阳说,张敏在危急时刻,置生死于度外,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真是可歌可泣。张敏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全省直至全国政法系统都产生了强烈的反响。省委政法委拟将张敏同志作为重大典型向省委宣传部、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推荐;中央政法委将宣传张敏同志列入重点工作日程;公安部已将张敏同志列入“我身边的公安英雄”“我身边的爱民模范”正式候选人;法制日报二版、人民公安报头版头条作了重点报道。张敏是新时期滨州党员干部的杰出代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忠实实践者,是全市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优秀典范。
邓向阳指出,大力学习弘扬张敏的先进事迹,对于鼓舞和激励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和市八次党代会精神,抢抓黄蓝“两区”开发重大机遇,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追赶超越,为实现“六个翻番”,建设生态、美丽、幸福的新滨州努力奋斗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开展向张敏学习活动作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实施“效能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提升境界,积极作为、创先争优,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张敏1997年4月参加工作,一直在基层派出所, 2012年1月18日上午,惠民县李庄镇申桥村发生一起枪击事件。犯罪嫌疑人徐某携带自制枪支行凶杀人,并声称身上绑有炸药,情绪异常激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张敏挺身而出让自己当人质,让其他民警和群众退到安全地带,机智勇敢地与犯罪嫌疑人近距离周旋40余分钟,只身驾车3公里将其带离居民区,并成功摆脱了徐某的控制。犯罪嫌疑人徐某畏罪开枪自杀,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置,危害降到了最低限度。
座谈会上,张敏说在1.18案件中他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他说从警15年来,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时刻牢记宗旨,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天大的事,同时要做到嫉恶如仇,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危害时,就得勇于牺牲,敢于担当。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地信任。张敏说:“今后,我和我的战友们决心一如既往地扎根基层,心系群众,干好工作,不辱使命,让领导更放心,让社会更安定,让群众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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