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田晓剑
本报惠民讯 “我杀人了,我要自首……”,11月9日上午10时许,一女子来到惠民县公安局魏集派出所户籍室,情绪激动对正在值班的户籍民警说。值班民警迅速稳住该女子,为防止该女子自杀,派出所安排专人对其采取保护措施。
经民警耐心询问得知:此女子名叫宫某,现年36岁,系魏集镇人,已有过二次婚史。2011年2月,单身女子宫某和有妇之夫华仔邂逅相遇,此后宫某和华仔一起住进了位于滨城区的一处出租房内,以“夫妻”身份在一起生活。可是,华仔家中不仅有妻子,还有孩子,但两人全然不顾。一段时间的生活,华仔“爱”上了宫某,提出要和宫某结婚,宫某答应了,说等过一段时间。不久,宫某发觉自己怀孕了。时间不长,宫某到一家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宫某是华仔的情人,为与华仔结婚,多次要求华仔离婚,但均遭华仔拒绝,双方由此积怨。事件的最终爆发源于一场谈判。11月8日晚,二人再次为此事展开“谈判”。当夜10时许,双方交谈并不愉快,宫某要求华仔与其妻离婚,遭到华仔拒绝。宫某又想让华仔赔偿2万元后,了断这段情。又一次遭造华仔拒绝。盛怒之下,宫某顿起杀心。拿起一把铁锤,猛击华仔头部,致华仔倒在地上。宫某见状,用布条将华仔的腿脚栓紧,拖到床上。又打开房间的煤气罐,欲行自杀。随后,昏昏入睡。次日,一觉醒来,宫某发现自己没死,而华仔已经气绝身亡。
11月9日上午10时许,她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到魏集镇看望母亲后,跌跌撞撞来到惠民县公安局魏集派出所投案自首。闻讯赶来的惠民、滨城刑侦部门民警会同派出所民警对宫某进行讯问。随后,赶到滨城区确认现场准确无误。目前,已将故意杀人犯宫某移交滨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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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惠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