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民县人民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3月29日正值清河镇丁家圈村大集,张某常年赶集卖鞋,近日张某生意甚好,早早摆好了摊位。上午,在生意最好的时候来了两名中年男子,一名男子要给孩子买鞋子,挑选鞋子,吸引张某的注意。另一名男子趁张某不备盗窃了现金500元。得手后,两人分头逃走。
据惠民县人民法院审理得知,这两名男子流窜于各乡镇大集,见摊主生意较忙的时候,一名男子假装买东西与摊主讲价,另一名男子则趁不注意盗窃现金。3月份以来两名男子共作案6起,盗窃现金7300余元。后来,两被告人在作案中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时间:9月21日
地点:惠民县人民法院
不劳而获的贼,有没有想过失主赚那点的钱不容易!
新闻推荐
道德模范受表彰 捐髓救母的杜文轩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名单一、助人为乐模范(共10名)吕 明滨化集团东瑞公司氯碱车间工人苏环环(女)滨...
惠民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惠民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